条约弥补版权保护(关于版权的法律法规)

一张条约还是一条条约

应该是一纸条约。

条约弥补版权保护(关于版权的法律法规)

条约,是指确定缔约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任何协议,它可以有不同的名称。狭义上的条约则是指以条约为名称的、有关政治、经济、法律等重要问题的、有效期较长的国际协议。例如,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等。

关于版权的法律法规

版权保护法的规定有哪些

版权保护法的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而言,使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外国人或者外国在中国国内首次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其他的根据国际条约确定,多数重要国家已经和中国一起参加了共同的国际条约,在这些缔约国境内产生的作品同样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学理,版权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各国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是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在中国发生的作品使用行为显然就需要按照中国的著作权法来判定,在某国发生的著作权使用行为就需要按照某国的版权法来判定。

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