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申请的专利有鼓励奖(外省专利省内可否认可)

有专利国家有什么政策优惠或补贴

(一)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6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2000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

在外省申请的专利有鼓励奖(外省专利省内可否认可)

(二)取得专利证书后6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在深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人民币1000元;申请人可以在取得专利证书6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一并提出申请资助,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三)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

(四)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在深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每半年受理一次。

外省专利省内可否认可

外省专利在省内可以被认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因此,如果一项专利是在外省获得的,但在本省范围内同样具有法律效应,那么在本省范围内,该专利的权利同样受到保护。